办事指南
企业对外捐赠办事指南
2010-01-04

捐赠项目备案:单笔对外捐赠资产价值在十万元以下(含十万元)的,在办理捐赠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,报市国资委备案。
程序及步骤:
1、受理材料;
2、审核材料;
3、报办公室存档。
企业应提交文件:
1、企业按内部程序形成的决议(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);
2、企业对外捐赠表(见附件);
3、企业对外捐赠所获发票(收据)。
完成时间:
1、受理材料(一个工作日);
2、审核材料(一个工作日);
3、报办公室存档(一个工作日)。
捐赠项目核准:对外捐赠资产价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十万元的,在该会计年度内再次对外捐赠须通过市国资委核准;单笔对外捐赠资产价值超过十万元的,报市国资委核准。
程序及步骤:
1、受理材料;
2、审核材料,出具核准意见;
3、报办公室存档。
企业应提交文件:
1、企业对外捐赠的请示;
2、企业按内部程序形成的决议(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);
3、企业对外捐赠表(见附件);
完成时间:
1、受理材料(一个工作日);
2、审核材料(五个工作日);
3、报办公室存档(一个工作日)。
工作依据:
1、绵阳市国资委《关于印发<绵阳市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绵国资委[2009]112号);
2、国务院国资委《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;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;
4、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。

附:企业对外捐赠表